出门在外,难免有刮擦碰撞刮碰。但有时候,遇到不讲理的肇事方,明明是对方全责,却不肯赔钱,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咋办?
如果您已经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并且无相关免责条款)那就先走保险“代位追偿”,如没有投保商业保险那只好直接走法院”民事诉讼“
走保险“代位追偿”
二、不能使用“代位追偿”的情况
1、无第三者的事故
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是不适用于“代位赔偿”的。
2、非保险赔偿范围
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
走法院“民事诉讼”
我们还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首先拿到交警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在交警队或工商局查询,对方车主、车辆所有人、实际经营人、投保保险公司信息;(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
3、网上查找一份民事诉讼状范文,按格式填写即可,或找人代写;
4、携带原告方身份证原件(自己方)和伤者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 起诉状,以及对方的驾驶证,行车证,保单等复印件信息,前往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
5、法院一般会先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就直接开庭判决。
来源:财险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