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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3·15 | 建信人寿唐山中支:保险理赔 以案说法(如实告知+条款理解)

2026-3-15 9:11:00  浏览935次

案例: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理赔遭拒

客户施某投保年金保险,投保时未告知既往肺癌病史。1年后因脑癌身故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经调查调取既往就诊记录,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家属李某咨询律师后,认可保险公司拒赔决定。


案件警示

1.如实告知是法定义务:《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健康、职业、财务等重要事实,隐瞒将导致拒赔、解约、不退保费。

2.读懂条款再投保:重点看清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待期、理赔材料、赔付标准。

3.理赔遵循契约精神:保险赔不赔,以合同条款与事实证据为准,不“人情赔付”、不“闹了就赔”。

4.及时报案、材料齐全:事故后尽快报案,按要求提供诊断、病历、费用清单、事故证明等,避免因材料缺失影响理赔。


理赔小贴士

有疑问先联系官方客服或柜面,不相信“代办理赔、全额赔付、内部通道”等骗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建信人寿唐山中支)